局属各基层党组织:现将《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深入开展在职党员“接地气、进社区、办实事”活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娄底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委员会
2017年11月7日
娄底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深入开展在职党员“接地气、进社区、办实事”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拓展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责任心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果,全面推进“有事请找我”责任担当机制,着力发挥机关党员干部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我局开展在职党员“接地气、进社区、办实事”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 组织机构
成立在职党员“接地气、进社区、办实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向乾勇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副局长谢爱群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机关党委,由方莉莉任办公室主任,贺卫峰、李中良、周琦、王高利、杨建华、李建新、吴伟庭、肖孟立、刘小英、李进忠、莫崖松、毛铁铮、李颖为成员,具体负责活动开展推进日常指导服务工作。联系电话:娄底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党委0738-8258318。
二、 参加对象和要求
我局全体在职党员,都要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到和服务。活动以支部为单位联系社区开展,联系各支部的局领导要带头进社区报到,带头履行职责,带头参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各支部的职责和任务
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和保证本支部在职党员参加此次活动。职责任务主要是:
1. 搞好思想发动。大力宣传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党员走进社区、了解社区、关心社区、爱护社区,增强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提高在职党员参与活动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2. 加强组织管理。做好党员所驻社区情况的摸底,组织、介绍本单位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督促其开展服务、发挥作用。建立活动档案,保留活动痕迹,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积极选树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推动整体工作上水平。
3. 积极沟通协调。保持与街道、社区党组织的沟通联系。通过多种方式与街道社区党组织进行沟通协调,组织搞好调查研究,了解社区实际困难,了解本单位党员进社区的情况,掌握本单位党员在社区的表现情况。
4.开展共驻共建。立足本单位实际,与单位所驻的社区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资源共享、互帮互助工作。努力发挥单位优势和特长,积极为所驻社区办好事、办实事,将单位党建资源与社区共享,参加对口联系的社区创文保卫各项活动,帮助社区解决实际困难,推进单位建设与社区建设互促双赢。
(二)在职党员的职责和任务
1. 开展政策宣传。深入社区和居民之中,通过党课辅导、专场宣讲、政策解读、座谈讨论等形式,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支部、入社区、融民心”宣讲宣传活动,主动为社区居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讲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要指示精神、重大部署和中心工作。每名在职党员每年至少要开展2次以上的走访宣传工作。
2. 参与社区建设。主动深入群众,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了解居民群众生产生活状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矛盾和困难,及时向社区党组织和有关职能部门反馈。同时,积极为社区建设发展出主意、想办法,每名在职党员每年要向社区提出1条以上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3. 开展志愿服务。组建党员志愿者队伍,每名在职党员都要结合个人岗位特点和自身特长,在社区认领1-2个公益岗位,或者参加居住地社区设立的各类志愿服务队伍,每年参与4次以上志愿服务或公益活动。特别是要结合迎接基层党建述职,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积极参加社区“创文管卫” 的各项活动,在服务社区、服务居民中强党性、增才干。
4. 维护社区稳定。把维护社区稳定、建设和谐家园作为在职党员进社区的重要职责,努力发挥部门和个人优势,积极主动地协助社区党组织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帮助开展信访接待、答疑解难工作,为创建平安社区奉献智慧和力量。
5. 解决群众困难。积极推动“有事请找我”责任担当机制,每名在职党员都要联系1户居民,带头帮扶困难群众。在社区党组织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以社区内残疾人、孤寡老人、空巢家庭、留守儿童、下岗职工、特困家庭等为重点,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可以采取一对一帮扶,也可以几个党员成立帮扶小组帮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构建和谐社区。
6. 弘扬先进文化。在职党员在社区要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以一个人带动一家人,以一户带动一片,树立党员干部讲文明、重品行、树新风的良好形象。同时,要发挥自身特长,协助社区开展科普展览、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7. 主动衔接联络。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活动,要主动与社区衔接联络,做好相关记录,便于单位、社区考核。同时,活动开展情况可以拍照、视频的方式进行登记,作为年底考核的依据。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11月8日前)。组织召开活动动员部署会,各支部的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参加。下发活动方案,明确责任人、活动要求和职责,明确帮扶工作标准与要求。
(二)集中报到(11月10日前)。各支部在11月9日前要对本单位党员居住社区情况进行摸底登记(附件1),同时要统一明确报到时间,开出《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介绍信》(附件2),组织在职党员按规定时间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要认真填写《在职党员社区活动报到回执单》(附件2)和《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3),并在《报到回执》上加盖社区党组织印章后,交由各机关党委留存。各支部统计汇总本支部在职党员报到情况,于11月9日前将《在职党员驻社区情况摸底花名册》(附件1)和《在职党员社区报到情况统计表》(附件4)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机关党委
(邮箱:1214843753@qq.com))。对个别未报到的在职党员,各单位党组织要摸清原因,做好工作,抓好落实。在职党员调离单位或调整居住地的,单位党组织要及时告知社区党组织,并重新办理报到手续。
(三)开展工作(11月8日开始)。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后,要按照职责和任务要求,在社区党组织的组织领导和配合支持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各支部要经常与街道、社区衔接,定期联络,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在社区帮难解困情况,征求社区意见,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按照职责要求,掌握活动情况,发现活动典型,推动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四)总结提高(每年12月底前)。每年12月底前,各支部对在职党员“接地气、进社区、办实事”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对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撰写总结报告。各支部于12月10日前将《单位在职党员进社区“接地气、进社区、办实事”情况统计表》(附件6)和总结报告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机关党委。各支部要把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纳入党员干部年终考核评比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评价党员的一项重要依据。同时,建立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的长效机制,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采取社区反馈和个人举证相结合的办法,对经考证全年在社区办实事少于4次的在职党员,以及社区考核综合评价为“不合格”的在职党员,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局人事科把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在推选“两代表一委员”和党员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职称评定时,应书面征求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居民群众的意见,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